在沪上房产交易市场最火爆时,市民徐女士兴冲冲与家人前往房展会场参观,欲选购中意的房屋。期间,她在如厕过程中不慎摔倒,经诊疗左肱骨近端粉碎性骨折,左第五、六肋骨骨折可疑。伤愈后徐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市房产经济学会及展览场地管理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等总计10.6万余元。7月12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判决由该房展场地管理方赔偿徐女士各类经济损失5.39万余元。
2009年12月4日至7日,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市房产经济学会作为主办方在该会展中心举办26届上海房展会。12月6日下午,徐女士及儿子前往参观房展。下午3时45分许,徐女士去房展二楼女厕所如厕过程中摔倒,导致全身多处骨折。入院后,徐女士因手术费未落实,未接受手术治疗,后在医院建议下行医伤科保守治疗,2010年1月4日,徐女士未痊愈出院。
2011年4月初,徐女士起诉到法院称当时如厕时,女厕所里脏乱不堪,根本无法使用且无保洁员,待她转身准备退出时因卫生间地上有污水而滑倒。当闻讯赶到的儿子报警后,房展人员才姗姗来迟将自己送上120救护车。事后,因对治疗手术费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医院采取了中医保守治疗,伤情不能复位愈合,导致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的严重人身损害后果,要求赔偿各类费用10.6万余元。
法庭上,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市房产经济学会称自己是房展会主办方,卫生设施的清洁与主办方无关,对厕所清洁不存在义务,还认为徐女士无证据证明厕所地上有积水、有污物。而会展场地管理方也否认自己有过错,认为徐女士的摔倒,不能证明会展场地管理方就有责任,声称厕所内没有污水。
经徐女士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徐女士的伤残等级、休息、护理及营养进行了法医学鉴定。结论为该损伤遗留的后遗症相当于道路交通事故十级伤残,可休息期为180日、护理期120日至150日、营养期为90日。诉讼中,110接警民警反映当时卫生间现场较潮湿,但无积水。
法院认为,涉案房展场地管理方是该场所的所有者,又是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管理者,应对参观者承担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根据徐女士陈述及接警民警回忆,当时卫生间内比较潮湿,房展参观人流较大,卫生设施使用的频率较高,可能会造成地面潮湿,而房展场地管理方却未在该公共区域设置相关的禁示标志,尽到必要的提醒义务,导致徐女士不慎摔倒受伤。然而,徐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应具备适当的注意义务,对自身滑倒亦存在一定的过失,遂判定由会展场地管理方承担70%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