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电话:13862376622
首页 律师风采 公司事务 建筑房地产 金融证券 知识产权 劳动工伤 损害赔偿 婚姻家庭 刑事法规 联系我
律师风采
陆燕

     陆燕律师,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曾任太仓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现为上海川汇律师事务所律师,并担任太仓市总工会等多家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自2001年从事律师工作以来,组织办理和经办了数以千计的......

手机:13862376622
电话:0512-53510868
传真:0512-53510868
邮箱:luyanlaw@163.com
地址:太仓市郑和中路309号太仓发展大厦2号楼1005室
邮编:215400
独生子女继承父亲房产遇难题

作者: 来源: 添加于:2020/3/9 0:00:00 【返回

    太仓房产律师陆燕律师-13862376622

    小王父亲过世前留有两套位于浏河镇的商品房,长居上海的小王和母亲近来想要将父亲名下的商品房过户到自己名下,被不动产交易中心告知不能过户,这房子不属于小王和小王母亲两人所有,还有其他继承人,必须公证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才可以。为此,小王多次往返公证处,并按照公证处列明的材料清单竭力收集相关材料,最终还是因无法调取到充分材料而使过户陷入僵局。为此,小王找到陆燕律师求助。

    原来小王父亲已经过世近二十年,在小王父亲过世前其祖父母尚在世,且祖父母共生育了七个儿子,小王父亲死亡后,祖父母及几个叔伯也过世的,在世的叔伯及过世叔伯的遗孀及后代也分别在不同省份,有的离开户籍地长期在外生活。按照法律规定,小王父亲的遗产其祖父母也有继承权,而其祖父母继承后死亡,祖父母的七个子女也都有继承权,已过世的子女的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为此,小王父亲名下的房产的继承人有十几人,包括小王在世的叔伯及过世叔伯的遗孀及子女,而非小王和母亲两人,所以小王无法全部继承房产并过户到自己名下。

     陆律师接受委托后,帮小王分析了法律关系,释明了法律规定,理清了家族关系,协助小王在每个继承人的户籍所在地调取户籍资料并顺利取得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声明,通过法院诉讼程序将房产顺利过户。

地址:太仓市郑和中路309号太仓发展大厦2号楼1005室 邮编:215400 电话:0512-53510868 传真:0512-53510868
Copyright ?2011 luyanla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23157号     网站点击率:206333
本站属公益性法律网站,如我们的转载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之,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