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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燕

     陆燕律师,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曾任太仓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现为上海川汇律师事务所律师,并担任太仓市总工会等多家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自2001年从事律师工作以来,组织办理和经办了数以千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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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孙子上学将学区房过户给儿子反目上法庭

作者: 来源: 添加于:2020/3/9 0:00:00 【返回

    近来法院审结一起为孙子上学父母将学区房过户给儿子媳妇后父母起诉儿子媳妇要求返还房产的案件,何以最亲近的家人反目成仇闹上法庭?   

     原来老徐夫妻为考虑孙子上学,将夫妇俩唯一的住房过户给小徐夫妇,过户后,老夫妻还继续居住使用,孙子也可以上学区内有名的学校了,一家人互帮互助其乐融融。然而没想到小徐夫妇感情生变闹上法庭离婚,在离婚诉讼中,儿媳提出该学区房是老徐夫妻赠予给小夫妻的并已过户,系他们夫妻共同财产,要求离婚分割。老徐夫妻一听傻眼了,唯一的住房即将面临被分割,今后的居住都成问题,无奈向法院起诉小徐夫妇要求确认房产系他们所有并返还给他们。后老徐夫妇变更诉求,提出当时过户是通过买卖形式过户,认为不是赠予应该是买卖,要求小徐夫妇支付购房款。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的本意是因学区房借用,过户后继续由老徐夫妇使用,没有证据证明是赠予。虽已买卖形式过户,但并未涉及房款的支付和催要,相应的税费都是老徐夫妇承担,根据交易细节双方的陈述等可以认定买卖并非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为学区才做出虚假买卖损害了公共利益,该买卖协议无效,老徐夫妇要求支付购房款的诉求不予支持。

    陆律师点评:该案中老徐夫妇本可以要求小徐夫妇返还,却因错误地跟着儿媳的思路为否认赠予而认为是买卖而错误地将原来的诉求变更为支付购房款从而导致了败诉。本案中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非是买卖,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同谋以虚假的意思表示损害了公共利益的法律行为无效,而基于无效的法律行为取得的财产应该返还。因老徐夫妇错误的诉讼请求导致案件败诉实则可惜。

    太仓房产律师陆燕律师-13862376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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